一、教研室是根据学校教学计划,按照学科建立起来的直接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基层单位。
二、教研室设主任 1 人,副主任 1-2 人,在教研室全体教师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由系主任任命。担任教研室主任的条件是: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较高的学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,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、能团结同志。
三、教研室要做好课程建设工作,包括教学大纲、教材、教学参考资料、教学方法、教学设备、测试和评价手段、教学规章制度等。同时根据培养目标增设选修课。
四、教研室要全面了解本教研室的教学情况,审核老师上岗资格,组织教师听课,了解学生的意见并向有关教师转达。要检查教学计划、大纲的执行情况,检查备课情况,审阅试题。
五、教研室要组织科学研究工作,妥善安排教师的工作,以保证教学、科研和教师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。
六、教研室要协同系领导搞好教师队伍建设,包括搞好梯队规划,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。要关心教师的身心健康,协助解决教师中存在的实际困难,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七、教研室应制定必要的制度,如学期工作计划,期末工作总结,会议制度、教学观摩、评议活动等。
八、 本细则从 2018 年 9 月 1 日修订并开始实施,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教务办负责解释。
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
2018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