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我院教学工作,推动教学改革,促进我院教学管理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,不断提高我院的办学质量和效益,学院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。为明确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程序与内容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
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我院教学工作的指导、参谋、咨询机构。教学指导委员会总的工作职责是:负责对学院的本科教学的重要问题进行学术和政策研究,提出指导、咨询和审议意见,并参与教学管理的决策等。具体包括:
1、审议学院本科生教育教学的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。
2、对学院本科生的教学管理、教学改革、学科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发展规划。
3、审议本科专业修订方案,指导本科生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、培养规格的确定、教学计划的修订和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。
4、积极开始教学研究、推广教学改革经验,提出教学改革方案。
5、指导建立和完善教学评价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审议各类教学评估指标体系,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,对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及待遇
担任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责任心强,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2、熟悉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、政策和本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,了解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动态。
3、治学严谨,教书育人,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。
4、热心教学研究,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,关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,支持教学改革。
5、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或企业管理与培训经验。
6、校内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,每人每年享受35个标准课时的课时费(按照当年的分配标准发放,如委员在学院有其它兼职岗位,该课时费则不再发放)。
第三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聘任与组织设置
1、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四年。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活动制度。
2、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1人,副主任1人。
3、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1人。
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本办法由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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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日